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15: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117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老师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先生182*****117 |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SD-2024-ZC0012
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污水站维保(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备符合本项目的污水处理人员(提供人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或“辽宁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电子邮件/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
联系方式:沈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2楼
联系方式:赵先生18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182*****117
标签: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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