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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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农业局家属院、商业局家属院、粮食局小区、教师村等小区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第二标段:粮所家属院、市委三宿舍、双利佳园、盐厂家属院等小区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第三标段:丽峰塑钢家属院、新新家园等小区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第四标段:老旧小区燃气、供水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每个投标人可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69.89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8.33万元,第二标段:16.34万元,第三标段:15.98万元,第四标段:19.24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与管理;主要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核与管理;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质量的审核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根据甲方付款节点,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确认;完(交、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相应审核报告,提供驻场及技术咨询等服务;依法依规应完成提供的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内容等。

(二)技术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注: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10天,具体时间以施工时间为准。投标系统中服务期如必须填写数字可填写210日历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2.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政府采购政策

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

3.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在电子标书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成交公告中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信息截图,否则视为报价无效。强采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3.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或属于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信息截图,并填写《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评审时将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注:节能、环保产品仅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2)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及后续公告。

3.6优先采购绿色产品

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绿色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2)对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对品目清单以外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绿色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环境标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3.7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知识产权

4.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 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招标 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5.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7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4月9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肥城市向阳街30号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荣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38-*******

附件: 审计采购需求方案.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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