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
为切实推进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生产安全隐患,以红河县“2022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示范项目”、“2023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示范项目”体系建设模式为基础,继续探索优化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更适合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资金:政府投资,已落实。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1.2.2采购内容:创立一套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立前期政府引导、后期企业参与的长效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有效监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具体分项 | 数量 |
1 | 回收信息化系统 | 废弃物回收监管平台 | 所有回收站数据监管 | 1 |
废弃物回收 | 回收点回收系数据收集 | |||
2 | 回收物资 | 回收袋及扎条 | 0.7m1.2m。 | 2000套 |
3 | 回收点中心 | 仓库密封性好,无漏水漏雨情况,提供租赁合同。仓库台账记录完整。 | 1个 | |
4 | 回收奖励与补贴 | 农户、回收点、第三方 | 塑料瓶,玻璃瓶,锡箔袋,肥料袋,农膜、套袋、兽药及饲料等废弃物 | 15t |
回收站 | 5个 | |||
5 | 集中转运及无害化处理 | 回收点至仓库至处置厂 | 定期对各回收网点进行集中回收及处置 | 15t |
合计: 贰拾柒万元整(¥:******.00元) |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处理。
1.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2.5采购预算:27万元
1.2.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评定合格且满足《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方案》相关要求。
1.2.6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1.2.7回收范围及回收站建设
以红河县迤萨镇、乐育镇、宝华镇、甲寅镇、浪堤镇、三村乡为重点回收区域,辐射周边共计13个乡镇;沿用已建的36个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在全县开展回收工作。
回收范围: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药、肥料、农膜、套袋、兽药等废弃物(瓶、膜、桶、袋等)。农用残液及过期农药不在此次回收项目范涠。
1.2.8回收点数量:设置不少于13个。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3.1.3具备独立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1.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1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2地点: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2.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下列报名资料至采购代理公司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资料不全或者无效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2地点: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开启4.1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5、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磋商公告在(https:///)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5*****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县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系人:许忠丽
联系方式:150*****160
2024年04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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