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短波通信业务系统整治四次
某部短波通信业务系统整治四次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部短波通信业务系统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某部短波通信业务系统整治(四次)
2. 项目编号:2023-JYCHAA-W1018
3. 项目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纠察系统 | 套 | 1 |
2 | 机架式服务器 | 台 | 3 |
3 | 台式电脑零部件 | 台 | 11 |
4 | 天线共用器 | 台 | 2 |
5 | 显控屏幕 | 块 | 4 |
6 | 电视终端 | 块 | 2 |
7 | HDMI画面分割器 | 套 | 4 |
8 | 录音电话 | 部 | 2 |
9 | 录音笔 | 个 | 20 |
10 | 高拍仪 | 台 | 1 |
11 | 馈缆 | 米 | 1000 |
12 | 连接线缆 | 批 | 1 |
13 | 保密柜 | 个 | 6 |
交货地点:北京市、襄阳市
4. 最高限价(总价):88.00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除外)(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提供声明函)
7. 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如因单位性质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或承诺书);
8. 投标人未被军队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内(提供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现金缴费,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7日起到2024年4月1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魏经理,联系电话:152*****502),携带“六、申购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购买招标文件。
对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招标人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申购招标文件的单位或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少于2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公告时间。资格初审结论仅作为购买文件时的依据,最终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现场评审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4月29日9时30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②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③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提供以下声明函:
①未被军队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的声明函;
②满足联合体投标要求的声明函;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保密承诺书;
注:上述材料第1-2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3-5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4-6项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其他注意事项
如放弃投标,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将弃标函送达采购方,并销毁或退还涉密招标文件等材料,不私自复制、留存、丢弃涉密材料,承担一切失泄密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10-********、152*****502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152*****502
监 督 人/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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