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维修(和平路248号、横弄20号、正大26号)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维修(和平路248号、横弄20号、正大26号)招标公告
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和平路248号、横弄20号、正大26号)
基 本 信 息
招标编号: MCPCZ[2016]041号 标讯类别: 省内
招标人: 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业主名称: 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所属地区: 南平市
项目名称: 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和平路248号、横弄20号、正大26号)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招标代理: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方式: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招标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最高控制价: 29 万元
招 标 公 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300元
标书费说明:
平台使用费:0元
是否记名购买:否
记名材料备注: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企业通过浦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cggzy.com/ 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投标企业需通过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后,唱标解密时间为代理开启解密后60分钟内。谨记暗评文件(如技术文件等)不得体现投标企业信息,上传后加盖CA电子签章的文件即为正本;企业须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10000元 壹万元整
银行卡号 : ****************1504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浦城县支行
开户名称 :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地址 :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 001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标书售卖时间(报名时间): 2016-05-06 08:00:00 至 2016-05-10 17:00:00
质疑时间: 2016-05-06 08:00:00 至 2016-05-11 17:00:00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 2016-05-06 08:00:00 至 2016-05-11 17:30:00
投标时间: 2016-05-06 08:00:00 至 2016-05-18 15:00:00
保证金提交时间: 2016-05-06 08:00:00 至 2016-05-18 15:00:00
开标时间: 2016-05-18 15:00:0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代理人信息
招标人: 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代理机构(公章):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陈炳松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乐仁德
地 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
邮 编: 353400 邮 编: 350001
联系人: 马仁华 联系人: 余工
办公电话: / 办公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移动电话: 139*****299 移动电话: ****-*******
招标内容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浦城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和平路248号、横弄20号、正大26号)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 ,招标人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
2.2.工程建设规模:约2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557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无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16 年5 月6 日至2016 年5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资料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用现金提交。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6年5月11日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邮编:353400
电话:139*****299
联系人: 马仁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 余工 (浦城分公司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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