羧甲基磺化酚醛树脂Ⅰ型招标公告(包1-各油田常规勘探工区)

羧甲基磺化酚醛树脂Ⅰ型招标公告(包1-各油田常规勘探工区)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16年钻井助剂集中招标(公开,羧甲基磺化酚醛树脂 Ⅰ型) 所需羧甲基磺化酚醛树脂 Ⅰ型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A/B/C-1011-787-B1

2.项目内容:2016年钻井助剂集中招标(公开,羧甲基磺化酚醛树脂 Ⅰ型)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酚醛树脂类\羧甲基磺化酚醛树脂 Ⅰ型 Q/SH1020 2287 340.0 吨 包1-各油田常规勘探工区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1日,使用企业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书》。

6.2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3 提供1年内投标产品自检质量检测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6.4 提供近2年具备检测资质或直接用户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6.5 提供近3年投标产品国内石油行业使用的销售业绩证明(附1份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6.6 投标商签署《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5月21日20时至2016年06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蟠路107号南京曙光国际大酒店(近南京火车站)三楼紫金阁。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08: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08: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蟠路107号南京曙光国际大酒店(近南京火车站)三楼紫金阁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6月21日08:30时前与舒春疆、陈 龙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使用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说明:一、投标说明:1、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U盘4包分别密封。U盘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的盖章版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2、本次招标所有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均通过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zgsh.sinopec.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登录平台查看。3、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重要商务条款: 1.近两年标的物在招标人有使用业绩的中标人,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企业资金状况分批结算付款; 2.近两年标的物在招标人无使用业绩的中标人,需按招标人新产品准入要求履行送样检测与室内评价、现场试用和签订技术协议等程序。试用评价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 3.首次供货中标供应商,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送样检测、现场试用不合格,中标供应商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退还投标保证金。 4.HSE要求: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及废弃包装物处置等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自新的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原有延期的框架协议自行终止。 6.中标人供货产品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恶劣的,取消该中标人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7.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与复核,如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其相应责任。。

19.其他重要要求:包1-各油田常规勘探工区包2-胜利油田本部包3-新疆工区同一区域同一物料执行报价的最低价格。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联系人:陈 龙

电话:***-********

电子邮箱:wzchenlong@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使用企业物资供应部门

电话:010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助剂 酚醛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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