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社会服务类项目采购信息表

禅城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社会服务类项目采购信息表

采购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推介我区文化产业政策,加强产业项目招商和企业服务,现拟委托单位执行2024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企业服务辅助项目并征集方案和合作执行单位。

1、报名单位须为登记在册的文化单位,具备一定的活动策划能力和对外招商能力,具有禅城区外文旅体企业对接资源的单位,有文化产业集聚规模优势与资源将优先考虑;

2、方案要体现量化指标,针对文旅体方向(吸引人才、产业、品牌、资本、服务集聚)招商工作。

采购内容:

一、企业日常服务

1、开展文化企业走访、调研与座谈,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定期收集更新企业简介,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开展文化产业对外招商工作,收集、整理各镇街文体旅招商载体信息,并进行动态更新,协助为企业提供招商服务,帮助企业落户发展;

3、组织企业对外交流活动和参加展览、市集等,搭建对外交流平台。

二、协助开展促企业升规入库工作

1、挖掘、培育潜在文体娱规模企业,并协助辅导企业申报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

2、每月加强与在库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联系,督促企业及时填报经营数据;

3、协助园区、载体、项目、平台等基础信息维护和内容动态更新。

三、政策执行服务

1、负责向企业宣传推介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讲解政策内容;

2、协助指导企业开展文化产业政策申报工作,并进行政策预审;

3、协助做好文化产业政策申报审核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具体要求

1、每年促进文体娱规模企业首次升规入库不少于20家;

2、每年走访服务文化企业不少于80家;
3、每年召开企业相关座谈会和培训会不少于8场,参加总人数不少

于200人;

4、每年引入不少于3个文化产业项目。

五、预算金额28万元以内/年。

六、承接时限:2024年。

七、支付方式:分2期支付。

八、应标材料:提供单位资质盖章版扫描件、方案、报价(明细构成)及以往案例。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2024年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4月

计划完成日期:2025年4月

应征单位资质等级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单位登记证书》。

应征方式

书面报价(含详细策划方案)

应征有效期

7日历日(从投标开始之日起计算)

应征材料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方案盖章件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yfzhdyg@chancheng.gov.cn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4日

评选

开标时间:待通知

地点:待通知

评选方法及标准

择优筛选,召开采购领导小组初审会议,对参与竞价的采购单位进行初审或面谈初审后报部局班子会审议,最终以批复结果为准。

合同形式

书面合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佛山市禅城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通济大院1207室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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