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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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木兰溪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道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恒顺北岸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建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进行邀请招标,现决定邀请 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厦门蓝海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选定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投资规模:约1.3亿元。

  3)编制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

  4)招标范围和内容:木兰溪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道路工程涉及用海面积约2.3728公顷,按相关规范、规程、条例等要求,根据项目建设拟使用海域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分析项目用海对资源环境和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的影响、论证项目用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编制《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木兰溪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道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5)编制周期:在招标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海洋环境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是本企业职工(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开标截止月份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受到邀请的单位方可参与投标。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04月07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邀请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单低价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时 30分。提交地点:福建众建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媒介发布邀请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恒顺北岸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 156*****550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众建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89*****377

  联系人: 小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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