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社区电力线路接入工程-电缆、电缆保护管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人才社区电力线路接入工程-电缆、电缆保护管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电力线路接入工程-电缆、电缆保护管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电力线路接入工程-电缆、电缆保护管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大丰隆盛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电力线路接入工程-电缆、电缆保护管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电力线路接入工程-电缆、电缆保护管项目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电缆保护管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电缆保护管。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274.66万元。
2.3项目地点:大丰区
2.4工 期: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所供应的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2.6质保期: 两年
2.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具体详见下表: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号 | 主要资格条件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 2)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
3.1.2 投标人所投设备品质要求: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5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7 招标人对本采购项目有推荐品牌要求,具体如下表:
货物名称 | 招标人推荐厂家或品牌 |
电缆保护管 | 苏州格瑞恩管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龙之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林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沅通管业有限公司 |
注:本项目投标人均须按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和报价,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在推荐品牌或厂家外选取的,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对应的无效标条款规定作无效处理。 同样,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参考品牌范围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填写或未选用参考品牌的,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也将按投标人须知第 6.5 条中对应的无效标条款规定作无效处理。
3.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评审 | |||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除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还应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 |
质量认证证书 | 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 ||
投标人名称 | 与相关证书一致(如企业更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同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规定,正本投标材料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投标人的签署和章印必须直接签署、盖章,不得复印使用。 | ||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报价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合格 | ||
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技术响应 | 符合性打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人须知 6.5 无效标书条款”的第(8)、(9)、(16)的情形。 | ||
标书有效性 |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6.5 无效标书条款”的情形 | ||
详细评审 | |||
商务评审 | 计算评标价(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投标人评标价 | |
不规范标书 | 不规范标书 | 见“通用评标规则 4.2”条 |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 2.1、2.2 项顺序进行。
2.1 初步评审标准
特别说明:按低价到高价选1家投标人参与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所选投标人有未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按低价到高价的顺序选择其他投标人替补,直至产生1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2.2 详细评审标准
商务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含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评审标准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投标人须知6.5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本项目详细评审为商务性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排序,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 通用评标规则4.1 评标程序
资质标、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4.2不规范标书
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文件或投标人行为存在不规范现象,且对照招标文件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对该投标人按其报价的0.3%-2%比例加价评审,该加价仅作评审方法使用,不影响投标人的实际报价和A值计算。
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做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4.4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4.5违法违纪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6其它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00秒,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00秒
7.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大丰隆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4*****73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95*****66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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