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党群服务中心专网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服务中心专网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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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服务中心专网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4-08 至 2024-04-12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纪铁燕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服务中心专网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服务中心专网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党群服务中心专网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1.物联网卡

25张物联网卡,其中每月2T共享流量池,4G网络,租期1年。

1)采用定向方式或白名单接入;

2)消费电子级物联网成品卡;

3)提供的物联网平台需有故障诊断功能。

2.物联网平台

提供能够操作物联网卡的物联网平台,满足4G网络,租期1年。

3.互联网专线

1)采用光纤方式接入互联网,提供上下行对称带宽,带宽500M,固定公网IP地址≥20个,租期1年。

2)网络时延:网络任意两个节点间的时延≤100ms。

3)网络丢包率<1%。

4)网络可用率:线路可用率≥99%。

4.基站定位服务

1)提供物联网卡的经纬度信息;

2)提供API对接方式可嵌入至客户应用系统。

5.后勤保障

1)供应商设立7*24小时服用专用电话,必须具备一点障碍受理职能,且故障响应时间小于10分钟。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维修指令,确保中心机房及其他二级机构线路畅通;

2)线路开通后如发生任何通信故障,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响应,并在6小时内修复,保障租用线路畅通。重大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2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或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政府采购事业部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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