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集团电子影像及会计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三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物产中大集团电子影像及会计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三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物产中大集团电子影像及会计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三期)项目
三、项目内容:配合财务共享四期进度和最新T94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基于前期实现的财务共享模式,对尚未纳入共享范围的公司开展推广,对现有系统实施规范性优化。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配合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会计审计无纸化管理要求,基本延用一期和二期建设成果,对三期成员公司的原始票单证、账簿报表等进行电子化管理。通过建立电子影像和数字档案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风险管控。
(一)在一期和二期项目建设成果基础上,推广至三期范围的公司,并完成此阶段所涉及的系统对接和实施开发工作。
(二)根据最新《DA/T94—2022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现有系统实施规范性优化。
(三)配合浙江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深化工作,按其要求对共享系统进行相关改造,以满足对电子凭证会计信息的解析、处理、入账、归档以及入账信息报送功能(与影像和档案系统相关的部分),并按要求完成试点及推广上线工作。
(四)指定专人承担财务共享运营过程中电子影像及会计数字档案系统的运维工作,对共享中心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需求进行持续优化。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物产中大集团电子影像及会计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三期)项目是在一期&二期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上线推广,系统升级对接及相关的服务等,为保证本项目的可行性、延续性和一致性,并避免重复投资,根据《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十九条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服务单位深圳市国信合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信合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海天一路17号软件产业计提4栋B座1101A
七、公示期限:
2024年 4 月 7 日至2024年 4 月 12 日
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八、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联系人:边哲颀
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监督信息
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任飞
联系方式:0571-********
2024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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