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LZCZB2024-5
项目名称: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86,203.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86,203.6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房屋施工 | 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86,203.6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建筑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须在本单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大荔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802室)
开标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大荔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8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名称:大荔县教育局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北大街39号
联系方式:辛先生 0913-*******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联系方式:0913-*******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3-*******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07日
标签: 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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