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用钬激光治疗机的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用钬激光治疗机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钬激光治疗机 JSZC-******-SZWK-G2024-006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9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WK-G2024-0064
项目名称:医用钬激光治疗机
预算金额:2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采购的主要标的为医用钬激光治疗机1套,主要技术要求包含:1.功率≥100W,可以处理泌尿系统所有的结石,可以开展钬激光前列腺剜除术,泌尿系统肿瘤等。2.激光功率不稳定度:≤±5%。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以及本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2024-04-2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3、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医用钬激光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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