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藏海南风物展”暂定名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故宫博物院藏海南风物展”暂定名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切实办好“故宫博物院藏海南风物展”(暂定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海南省博物馆采购规定,我馆拟于2024年4月对“故宫博物院藏海南风物展”(暂定名)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挚邀请具备相关资质并能高质量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藏海南风物展”(暂定名)设计制作项目
二、基本概况介绍:
1、服务内容:根据“故宫博物院藏海南风物展”(暂定名)大纲文本完成展览整体设计制作,包含展厅入口门头、展厅内部(包括但不仅限于基础装修,展台、积木,灯箱、发光立体字,图版、背景画面)及灯光调试等。施工区域包括海南省博物馆5号展厅及相关公共区域。详情请咨询海南省博物馆联系人。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过去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具有近三年省级以上博物馆临展设计施工业绩。
6、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可参与比选:
a.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b.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资质;
c.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贰级(含)以上资质。
四、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伍拾万圆整),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付款方式按照海南省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一)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技术参数与商务参数响应情况。
5、项目实施方案。
6、施工团队配置情况。
7、供应商相关业绩情况。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袋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密封后邮寄。
(三)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24:00(以本馆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四)联系方式: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6号,海南省博物馆联系人:陈工,电话:135*****486
(五)无论是否被采纳,响应方均须承担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海南省博物馆将组织人员对各申请单位及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推选一家为拟中选单位。
七、公示方式
拟中选单位将在海南省博物馆官网公示1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八、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博物馆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九、其他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海南省博物馆所有。
海南省博物馆
2024年4月7日
标签: 设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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