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港电厂~潭松Ⅲ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防城港电厂~潭松Ⅲ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单位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防城港电厂~潭松Ⅲ220kV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5月10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主路7号;邮编:******;联系人:唐友铭,联系电话:0771-*******;电子邮箱:tang_ym.dj@gx.csg.cn

附件:

1.防城港电厂~潭松Ⅲ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防城港电厂~潭松Ⅲ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标签: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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