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长兴岛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海事局大连长兴岛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海事局大连长兴岛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辽宁海事局大连长兴岛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地质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 目 概 况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工作船码头一座,码头长136m,泊位数2个,为40米级B型海事巡逻船泊位及60米级B型海事巡逻船泊位各1个,并可单独停靠80米级海事巡逻船或中型溢油回收船。工程新建护岸63.67m,码头后方新建船员休息及配套业务用房,并布有训练场地、设备临时堆场等,总建筑面积400㎡。

2.2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详勘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码头前沿船舶停泊水域与回旋水域的工程地质勘察;码头工程、土建工程、公用配套工程等红线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 勘察设计周期: 4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其它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承担其他项目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不能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资质

3.5 其他要求: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 5 23日至20165

2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鲁迅路35号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6 14 9: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 9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

地 址: 大连市保税区金港十路1号 地 址:大连市鲁迅路35号三八

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邮政编码: 116600 邮 政 编 码:116001

联 系 人:孙永刚 联 系 人:李小康、王玉淼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电 子 邮 箱 :

开 户 行:开 户 行:

银行账号:银 行 账 号 :

日期: 2016 5 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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