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饶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饶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一标段)二次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审批(2023)110号批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补助资金以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饶阳县 2.2建设规模:CA01肃临线-南刘庄,起点桩号K2+000,终点桩号K2+300,路线全长0.3km,旧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一般段路面宽4m路基宽6m。 本项目全线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路面宽为4m,路基宽6m。K2+000-K2+060、 K2+220-K2+300段为一般段,旧路挖除后全幅新建15cm12%石灰土+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 K2+060-K2+220段位于滹沱河主河槽范围内,全幅新建15cm级配碎石+18cm 水泥混凝土面层。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 3.1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招标人只接受 1 名投标人的报名。
3.1.2信誉要求: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 名 单 ( 黑 名 单 ) 信 息 ( 不 含 分 公 司 )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9 09:00至2023-1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交通招投标网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饶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弘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饶阳县 地址: 中心街116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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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恩惠

联系人: 彭彦芳
电话:

0318-*******

电话: 03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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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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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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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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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重建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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