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湖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GWh钠离子电池电芯和模组、1.5GWh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项目一期设备

2024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湖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GWh钠离子电池电芯和模组、1.5GWh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项目一期设备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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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GWh钠离子电池电芯和模组、1.5GWh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项目(一期设备)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栖贤路以南/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永星路7号

浙江湖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厂区选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栖贤路以南,新增用地154.7亩,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中试厂区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永星路7号,租赁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实施中试研发实验,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74平方米。本项目生产厂区建设内容已包含中试厂区,待后续生产厂区建成后,并且调试完成验收前,中试厂区整体拆除搬迁至生产厂区内。项目总投资******万元,购置先进的正负极搅拌系统、正负极涂布机、正负极辊压预分切一体机、正负极模切机、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密封钉焊接机、装配物流系统等生产设备,配套空压设备、冷水机组、除湿机、制氮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等,形成年产4GWh钠离子电池电芯和模组、1.5GWh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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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厂区:

1、废水污染物:①正极清洗废水、负极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实验废水:正极清洗废水和负极清洗废水分质处理,正极废水经“芬顿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负极废水、喷淋废水、实验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在综合调节池内汇集后采用“A2O+MBR”工艺处理,处理规模30m3/d 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②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直接纳管排放;③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物:①投料、切割、焊接粉尘:经洁净车间除尘系统净化后排放至车间外;②制浆搅拌抽真空废气:正极制浆抽真空废气经除尘系统净化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个30m排气筒排放;③制浆、涂布烘干NMP 废气:制浆、涂布烘干设备自带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热能回收+冷凝+沸石转轮吸附+回收NMP处理后,通过 1根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注液、二次封装电解液废气:储罐大呼吸废气通过平衡管直接进入槽罐车中,去除效率90%,储罐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⑤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过1根15m 排气筒排放;⑥污水站废气: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通过引风机负压收集引至配套的“水喷淋+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处理效率按80%,通过1个不低于15m 排气筒;⑦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进行收集,通过“SDG 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总的设计风量为5000m3/h,对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的处理效率达80%以上,通过1个不低于20m 排气筒;⑧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油烟竖井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固体污染物:废矿物油、沾染冷镦油的金属屑、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含油废木屑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打包材料分类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主要生产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及隔声罩、消声器等。

中试厂区:

1、废水污染物:①正极清洗废水:正极清洗废水单独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②负极废水、喷淋废水、实验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在综合调节池内汇集后采用“A2O+MBR”工艺处理,处理规模3m3/d 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③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

2、废气污染物:①投料、切割、焊接粉尘经工业集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至车间外;②制浆搅拌抽真空废气:通过车间新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③注液、二次封装电解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个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④储罐呼吸废气:储罐大呼吸废气通过平衡管直接进入槽罐车中,去除效率90%,储罐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⑤污水站废气:该股废气产生量较少,要求企业加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区域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⑥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进行收集,通过“SDG 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总的设计风量为5000m3/h,对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的处理效率达 80%以上,通过1 个不低于25m排气筒。

3、固体污染物:①一般工业固废:废铝箔、废铜箔、废极片、废隔离膜、不良电芯、电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NMP 回收液、废过滤材料、负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过滤材料、废 MBR 膜、废分子筛、负极废水处理污泥、生化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电芯、废电池由专业锂电池处置单位回收利用。②危险废物:废电解液、废导热油、废滤芯、废树脂、废RO膜、废活性炭、正极废水处理污泥、正极废水、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及手套,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③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④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4、加强设备维护,主要生产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及隔声罩、消声器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锂离子电池 电池 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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