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平高新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安平高新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平高新区雨污分流工程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2023】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安平高新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纬三路(经二路至经三路、经六路至毛庄村)雨水工程、经三路北延250米雨水工程、经四路北延328 米雨水工程、后铺村北乡间道路延伸线雨污水翻建工程、经五路(正港路至京堂北分干渠)西侧雨水管道工程、经四路(正港路至平安街)排水工程、博宇检测线东侧乡间道路雨污分流工程7个分项工程。
(2)设计周期:10日历天。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等与设计有关的全过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c.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 d.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4 00:00 至 2024-1-10 23:55(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30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进行评审。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慧 0311-********)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衡水市安平县正港路59-6号 | 地 址 : |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 |
邮 编 : | / | 邮 编 : | / |
联系人: | 孙科长 | 联系人: | 张慧 |
电 话 : | 0318-******* | 电 话 : | 0311-******** |
传 真 :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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