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法院保密室设备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来安县人民法院保密室设备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来安县人民法院保密室设备安装项目询价公 告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有效证件);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二、报价文件组成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报价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4、诚信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时间:报价人需在 2024年4月10 日17:00 前递交报价函,本次询价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地点:来安县人民法院。

2、本项目最高限价: 1.5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交货期限:15日历天

4、交货地点:来安县人民法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6、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

四、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方式:通过电话报名,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联系人及电话陆科长、0550-*******。(注:电子邮件加盖公章发至报名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邮箱。)


标签: 保密室设备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