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物资商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物资商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桥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08 09:22:56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29 09:00:00
内容:
招标编号:CR1110-JC-2024-30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商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红安县八里湾镇,面积940亩,主要岩种为花岗质片麻岩,储量为4472万吨。矿区开采标高自+127.87m至+35m。露天开采,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2年。项目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400万t/a)露天开采工程、骨料加工生产线(配套机制砂生产线)、生产厂房、库房、办公楼、生活楼及基础设施等。本项目属于露天非金属矿生产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9.48hm2,其中矿区面积62.56 hm2,加工厂区面积6.22 hm2,办公生活区0.7 hm2。矿区设计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400万吨/年。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00至2024年4月14日18:0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3通过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登陆”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打款备注:刘家大屋项目商混招标,编号:CR1110-JC-2024-30保证金、标书费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及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4.5发票获取: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联系组织单位联系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09:00时。
5.2投标人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进行在线报名,参与、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等程序。详细的报名操作方式,见铁建云采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文件(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开标
6.1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6.2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供应商供???户(https://supportal.crccep.com)查看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八里湾镇郭家岗村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158*****850 邮箱:*********@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兴吴路95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7楼
联系人:黄军 联系电话:150*****560 邮箱:*********@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暂定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SH01 | m3 | 80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合格证书。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500 | 5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60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00 | |||||
4 | 轻骨料混凝土 | Lc5.0 | m3 | 400.00 | |||||
5 | 轻骨料混凝土 | c10 | m3 | 40 | |||||
合计 | m3 | *****.00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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