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PPP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PPP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市采中信字[2016]164号
1.采购条件
晋中-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PPP项目(晋中市境内土建工程)拟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及维护。采购人为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晋中-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PPP项目概况
根据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本项目属于晋中-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工程一期工程(晋中城区环城东路至太原市小店南路),正线全长19.756km(其中晋中市13.186km,太原6.57km)。全线共设置车站12座,车辆选择B型车,列车编组初、近、远期均采用4 辆编组。该项目工程试验段已于2015年7月份开工,主体工程拟定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年底全线通车试运营。根据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项目总投资约87.14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80.88亿元。具体投资额以正式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
城铁2号线工程由晋中市境内土建工程(含相应前期工程)、太原市境内土建工程(含相应前期工程)、全线机电工程及其他共享工程(如车辆段与综合基地、运营控制中心的相关土建工程和机电设备等)等三部分构成。
2.2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涉及的范围为晋中-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PPP项目中晋中市境内土建工程(含相应前期工程)。本部分建设投资估算约21.38亿元,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40%,具体投资额以正式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该部分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由其与政府授权机构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机构出资比例分别为60%、40%。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并维护管理该部分。特许经营到期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该部分特许经营期为21.5年(其中建设期1.5年,维护期20年),维护期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具体特许经营期年限以招标文件为准。项目公司通过可用性服务费和租金获得投资收益及回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满足项目的后续融资需要;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同时满足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条件;
6)社会资本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含城铁、地铁、轻轨、有轨电车)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类似业绩;
7)社会资本可以为联合体,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第1-4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联合体中权益不低于51%。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成员方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8)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联合体中的成员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四家。其中,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益不低于51%。
2)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具体格式见第四章)。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须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由组成联合体的各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资格条件可具有互补性,以满足总体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必须保证联合体中每个成员能够承担对特许公司共同的和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5)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本项目整个招标期间的主办责任。资格预审申请人与项目采购机构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单位传递,并对各成员产生约束力。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成员单位如发生以下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a)联合体成员构成、职责分工及权益比例出现变更;
b)严重削弱了联合体竞争力;
c)使联合体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
d)出现了对招标公平性竞争有不利影响的情形。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3.3相关说明
对于拟以特许公司直接发包方式(不再招标)承担本项目车站、区间等主体工程施工的社会资本,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备上述资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5.资格预审公告时间
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6月13日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6月13日(8:30审文件的获取,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411房间(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弓女士、焦先生
电子邮件地址:yuanyuan6582@sina.com、*******@163.com">jz*******@163.com
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可直接派员前来领取,或通过填写公告发布附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备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上述电子邮件地址,资格预审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申请人联系邮箱。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8:30-9:00,地点为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具体地址为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354-*******
电子邮件:jz*******@163.com
2016年5月23日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23日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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