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学校报废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学校报废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08 09:08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置一批已报废固定资产实体(以下简称“废旧物资”)。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基本情况

1、该批废旧物资,包括教学仪器、办公设备类等共计1132台(套、件),账面原值*******.92元;以及废旧耗材一批。

2、该批废旧物资分别存放于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府城校区和桂林洋校区。

二、报名资质要求

参与本次报废物资投标的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公司;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4、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收材料时间:2024年4月 11 日上午9:00-9:30点截止。

2、报名地点: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府城校区财务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6*****567

四、评标办法

1.初步审核资格:投递资料后进行资料的初步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现场勘探。

2.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 4月 11 日上午10点府城校区,下午15:00时桂林洋校区。

3.现场踏勘地点:上午在府城校区府城板桥路;下午在桂林洋校区桂林洋双塘路3号。

4.评标时间:4月 11日下午16点现场勘探结束当场报价评标。

5.评标地点: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桂林洋校区。

6.标程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回收公司,均可参加本次处置竞价。本次处置采取公开竞价的办法,当场进行唱标。按报价从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依次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五、竞价人须知

1、不扰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报废资产处置投标现场秩序,不和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2、本次为已报废物资的处置,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学校不对其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不对其任何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和更换。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勘查,对标的全面了解,承认标的所存在的瑕疵、缺陷,综合考虑本公司实力和市场行情判断,再对标的进行投标报价。

3、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回收清运过程所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中标交款及合同签订:中标单位需在中标3天内将报废物资处置残值款以转账形式交至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账户,并签订处置合同。转账需备注:报废仪器设备处置残值款。

5、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3至5天内把报废物资清运出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逾期未清运,我校将另行处理。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文明操作,安全清运,做好施工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对施工周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

特此公告。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2024月4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废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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