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岭镇西坑村农村卫生公厕建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镜岭镇西坑村农村卫生公厕建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XCJL *******
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镜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将新昌县镜岭镇西坑村农村卫生公厕建造工程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昌县镜岭镇西坑村农村卫生公厕建造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镜岭镇西坑村
3. 工程建设内容:西二村和西三村各建公厕一只(详见图纸),化粪池需钢筋混凝土现浇,同时服从村安排,如涉及变更,由村两委研究决定。
4、工程造价:6万元(含税),包括公厕建造、场地清理等所有费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保修期为壹年,从工程验收合格后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承包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和修复。
8、招标方式:采用总价让利率方式进行(让利范围1%-5%之间,步长为0.5%)。
二、招标范围和资格:
(一)凡具有房屋建造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所派建造师具有房屋建造或市政公用施工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县外企业需携带新昌县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时必须随带:
1、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或企业介绍信)(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房屋建造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的项目经理带对应的三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县外企业须携带《新昌县施工企业进新备案登记证》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报名申请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9:00至11:00,逾期不办理申请。申请地点:镇政府一楼村建办。申请人须缴纳报名资料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30日下午2:00镇政府文化中心一楼司法所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1200元,开标前存入或转入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商银行镜岭支行,帐号:***************,开户单位:镜岭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公司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但需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除中标人及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履约保证金6000元,在工程合同签订前交付给业主,中标人在完成中标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安排开工。若中标人不能如数缴纳保证金或不能按期开工,且时限超过七天,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安排招标。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等级标准以及竣工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后,经审计确定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以审计为准,并报上级部门拨项目资金。上级拨款资金到位后支付审计价的95%,留审计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完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等问题的,付清给乙方(不计息)。
2、履约保证金6000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杨先生******** 陈先生 139*****286
招标人:新昌县镜岭镇西坑村村民委员会
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 23日
标签: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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