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采购人: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支队驾驶人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2,1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距离要求 考场服务提供地点应在泸州主城区范围内。 (二)人员配备要求 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考试场地、路线及项目设置要求 场地、路线及项目设置目前已建成。按照公安 162号部令相关规范完成科目一理论(含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场地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并通过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可提供科目一理论(含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考前适应性练习及标准化的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提供的考前适应性练习及考试的驾证种类有:A1、A3、B2、C1、C2、C5、D、E、F。 (四)车辆配备、设施设备以及考试系统要求 考试车辆、设施设备以及考试系统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等相关标准要求,考试车辆、理论考试终端数量以及考试系统应满足泸州主城区范围内的考试需求。 (五)配套设施设备要求 配套设施设备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区、机房等功能性场所,配套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性场所;规划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专业的技术支持 考场服务提供公司应有与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合作保障,能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快速、准确的按相关规范进行解决。 (七)管理制度要求 建立场地、车辆、设施设备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要求经多方了解和现场勘察考场需在泸州主城区范围内,且具备相关人员、场地、考试设备及车辆等配套要求,并通过了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仅且只有一家社会机构(泸州交投集团纳溪机动车驾考服务有限公司)满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拟将泸州交投集团纳溪机动车驾考服务有限公司做为本项目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程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泸州交投集团纳溪机动车驾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第十五社
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5日
无
联系人: 周卫东
联系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36号
联系电话: 139*****511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7号-1号楼
联系电话: 083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4月08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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