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度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JSZC-******-JZCG-C2024-001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8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017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万元(采购包1:89.******万元;采购包2: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一标段:一标段基准报价的100%(折扣率);二标段:二标段基准报价的100%(折扣率)(基准报价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采购包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一标段 (采购包1) | 9 座(含)以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SUV 车型除外)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主要是服务于2024年度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务出行车辆保障任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经费定期按实结算。公务活动出行符合用车规定和《东台市市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须完全响应本标段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3名成交服务供应商 | |
2 | 二标段 (采购包2) | 9 座(不含)以上客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主要是服务于2024年度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务出行车辆保障任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经费定期按实结算。公务活动出行符合用车规定和《东台市市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须完全响应本标段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1名成交服务供应商 |
注:本项目兼投兼中,即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一标段、二标段的磋商,可同时被推选为成交供应商,开、评、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响应文件填写248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注: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再执行小微型企业评审价格扣除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2.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9座(含)以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SUV车型除外)租赁服务。供应商到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的有效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许可证)。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许可证)。
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响应文件无效,格式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2.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9座(不含)以上客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或班车(加班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响应文件无效,格式见磋商文件)。
时间:2024-04-03 15:26 - 2024-04-18 15: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8 15:00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04-18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2.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 否 。【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4.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html。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本次磋商免收磋商保证金,但不免除供应商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7.供应商成交后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响应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许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许河镇镇南路1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0*****118
采购包2
单位名称:许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许河镇镇南路1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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