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庆云县民兵工程保障综合训练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庆云县民兵工程保障综合训练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庆云县民兵工程保障综合训练营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德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11: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德州市崇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庆云县民兵工程保障综合训练营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云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3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庆云县民兵工程保障综合训练营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2)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至报价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认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3.******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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