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内容(项目描述采购需求,包括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兵团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以东,东二路以西,北三路以南,北二路以北,现状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西南侧。
3、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体为地下两层,地上三层,局部四层;主要包含癌症预防控制中心、血液病中心、呼吸医学中心、心脑血管医学中心和远程救治中心。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包含核医学、设备机房、地下车库(兼做人防)。购置 PET-CT、支气管镜导航机器人(含机械臂、双模导航)、高频喷射呼吸机、超声气管镜、硬质气管镜等设备共82套。室外给排水、消防、采暖、供电、地坪、绿化等配套工程。
4、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至2027年;
5、完成该项目的节能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二) 商务需求
1、服务完成时间:自中标公示结束接收建设方可研文本后3日内,出具节能报告书;接到专家修改意见后2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3、服务内容:投标单位就该项目可研基本内容编制项目《节能报告书》及文本打印。节能报告书文本需打印一式八份,电子文本一份,交付发包单位,此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中。
4、验收标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节能报告批复为准。
5、付款方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节能报告批复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节能报告审批通过为止。
7、本工程合同价为一口价包干,在编制期间如果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本项目合同价均不予调整。
8、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服务需求
1.投标单位就该项目可研基本内容编制项目《节能报告书》,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所在师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通过评审,取得相关批复。
2.投标人的建设项目建筑节能服务费应涵盖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责任。投标费用应包括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所必须进行所有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专家评审所发生的费用。
3.中标人应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发包人具体要求及所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好节能报告的编制工作。
4.甲方不负责组织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如有需求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完成咨询工作所需的资料(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协助办理该成果报告报送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批复文件,并确保一次审批通过。
6.合同正式签订后、中标单位在建设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后7天之内提交节能报告书,并报八师住建局审批、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深化修改,最终完善方案并通过评审。
7.中标单位须向建设单位提供《民用建筑节能报告书》电子档及纸质版,纸质版一式八份(打印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中);在编制工作进行期间,提供对建设单位进行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配合负责联系相关的专家审查和审核工作。
8.中标单位应参加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对《民用建筑节能报告书》的专家审查会、对评审专家提出疑问进行答复,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民用建筑节能报告书做必要调整、补充,确保方案能通过审批。
9.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人未经同意不得外传,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10.本次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节能报告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1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等。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王玮庆
邮箱:/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子卖场·在线询价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六、评选方法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由采购人采取网上开标评标的方式采购。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模板中的条款且须响应合同模板中的条款,如不响应投标无效。
3、定标原则:最低价评审法。完全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及合同条款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七、无效响应
投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进行废标处理:
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2、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未按规定上传的;
3、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4、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
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8、出现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9、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10、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评审小组无法确认其内容。
11、不能满足商务、服务内容或技术参数有偏离的。
八、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请仔细阅读合同,如参加竞标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方的要求。
3、中标后供应商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不按要求时间提供合同货物,采购方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并将其行为上报兵团财政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纳入采购方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内。
九、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在平台填写的报价与电子文档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平台填写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