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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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
-第1页1、日常法律事务: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医药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省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其律师见证书;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2、重点法律事务: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从法律层面规范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出现法律效力瘕疵;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患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的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帮助;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为医院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培训;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中,代表我院申请鉴定及参加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会;代理医院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代理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医疗单位的索赔,追收医疗欠款、债款,维护医疗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名誉;参与医院的收购、合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作经营、医疗器械购置事务,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负责医院医学伦理会相关法律业务。3、其他法律事务: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招标事务,有关合同审查;建立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医生行医风险;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纠纷;其他法律事务。服务期限:2年。130,0
编号需求内容
11、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委派一名熟悉医疗行业且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律师作为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该执业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医院法律事务工作; 2、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当以法律为依据,尽最大努力维护医院利益; 3、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当在取得医院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医院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在担任医院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医院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医院的咨询意见;
25、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在涉及医院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担任与医院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对已获知的医院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医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对医院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医院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38、医院随时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与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授权的律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授权的律师需承诺保证二十四小时电话在线服务,接到医院相关紧急事项通知后,应当在两小时内抵达现场协助处理,并且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的处理方案; 9. 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对于已审查的合同,签署合同审批表,并对于审查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如遇到主办律师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需委派其他律师支援;
411.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合同审查组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医疗单位复杂的重大问题,力争最佳的解决方案。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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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21389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控制单价
控制单价
(元)(元)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日常法律事务:
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
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
供法律咨询;对医院
改革、改制草拟的法
律文书进行审查、帮
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
章制度;为医院经营
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
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
析;根据医院的需要
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
外签发律师函;根据
医院的需要,对职工
进行法律培训、宣传
医药法律法规、司法
解释、省级政府部门
的相关规定;不定期
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
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
规;为医院的法律行
为和法律事实出其律
师见证书;协助医院
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联系,适时提供
法律意见。2、重点
法律事务:为门诊病
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
律意见,防范门诊医
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
证不能,承担不利后
果;为急诊、急救医
疗行为提出法律意
见,规范急诊、急救
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
书写。防范因情况紧
急遗漏相关记录,导
致举证不能,承担不
利后果;从法律层面
规范检查、检验的申
请、报告程序;为临
床诊断、治疗、护理
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防范相关记录出现法
律效力瘕疵;为药剂
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第1页-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
1
30,000 项
防范出现与治疗、护
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
纠纷;为各种医疗同
意书、风险告知书书
写提供法律意见,防
范侵犯患方知情权导
致医疗纠纷;为拒绝
医疗、不配合医疗相
关文书的制作提出法
律意见,防范患方在
发生医疗纠纷时,推
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为疑难病例、
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
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
院科室间医疗协作,
防范科室间联系脱
节,导致医疗纠纷;
为家庭病床管理,院
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
意见;为医院实习人
员管理提出法律意
见;为院际会诊、协
助诊疗提出法律意
见,参与院际长期医
疗合作谈判;协助医
院感染管理部门、医
疗质量管理工作,相
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
培训;为出院医嘱提
出法律意见,防范后
续医疗纠纷;在医疗
纠纷中,代表我院申
请鉴定及参加医疗事
故、医疗过错鉴定
会;代理医院参加民
事、经济、行政诉讼
或仲裁,代理申请行
政复议,代理医疗单
位的索赔,追收医疗
欠款、债款,维护医
疗单位的经济利益和
名誉;参与医院的收
购、合并、租赁经
营、承包经营、合作
经营、医疗器械购置
事务,必要时出具
《法律意见书》;负
责医院医学伦理会相
关法律业务。3、其
他法律事务:为医院
草拟和修改劳动合
同,帮助调整劳资关
系;为药品、医疗器
械、医用耗材的采购
提供法律咨询;医院
基建、装修工程的招
标事务,有关合同审
查;建立完善医疗责
任保险制度,降低医
生行医风险;医院与
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
人身、财产、责任保
险索赔纠纷;其他法
律事务。服务期限: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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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
需求内容
需求内容
1、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委派一名熟悉医疗行业且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律师作为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该
执业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医院法律事务工作; 2、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当以法律为依据,尽最大
努力维护医院利益; 3、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当在取得医院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
应医院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在担任医院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医院员工个人提供
任何不利于医院的咨询意见;
5、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在涉及医院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担任与医院具有法
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对已获知的医院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医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对医院业务应当
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医院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医院随时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与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授权的律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法律顾问
服务供应商授权的律师需承诺保证二十四小时电话在线服务,接到医院相关紧急事项通知后,应当在两小
时内抵达现场协助处理,并且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的处理方案; 9. 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对于已审查的合
同,签署合同审批表,并对于审查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如遇到主办律师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务急
待办理,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需委派其他律师支援;
11.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合同审查组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医疗单位复杂的重大问题,力争最佳的解决方
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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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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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负责医院日常法律事务、重点法律事务和其他法律事务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傅剑雄 0662-8899566
采购单位: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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