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华丰村综合服务用房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斜桥镇华丰村综合服务用房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斜桥镇华丰村综合服务用房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斜桥镇华丰村综合服务用房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斜桥镇华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华中小区东侧,神龙湾西侧。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室内装修范围包括一至二层,装修面积约为2795.08m2,包括地面、天棚、墙面等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等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85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2024年4月8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完毕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斜桥镇华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0573-********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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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4/08 13: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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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综合服务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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