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良镇廊道景观小品及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吕良镇廊道景观小品及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良镇廊道景观小品及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00 %,招标人为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吕良镇廊道景观小品及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湖;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工程规模:先导镇廊道是进入吕良镇的重要通道,对加快吕良镇旅游产业发展有重要的衔接作用,切实增强道路及景点的标识性,将功能与环境相结合,进一步进行廊道景观提升;

4.招标范围:廊道节点景观小品及标识;

5.供货期:25日历天;

6.合同估算价:******.4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付款方式:项目安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0%;第二次付款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97%,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5.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1至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2至6项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保证金:*****元整。(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限额以下,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领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请联系杨工151*****925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8时30分至11时45分,14时至17时30分;

4.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咨询电话:151*****925,联系人:杨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00秒。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3楼开标三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城区

邮编:******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3*****816

招标代理机构:金湖易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邮编:******

联系人:杨工

邮箱:**********@qq.com

电话:151*****925





标签: 廊道景观小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湖易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