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法院关于2024湘0281法鉴字056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醴陵市人民法院关于2024湘0281法鉴字056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2024年4月15日9:30时选择原告汤建林与被告余振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观澜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

委托鉴定事项:

1、对被申请人汤建林的椎体压缩性骨折是否与案涉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2、在椎体损伤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前提下,申请对案涉交通事故导致被申请人汤建林的伤残等级及案涉交通事故在伤残等级中的参与程度进行鉴定;3、申请对被申请人汤建林的伤后护理期进行鉴定。

1、机构选择:从符合资质且入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入围鉴定类机构名册》或《湖南省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的报名机构中摇号选择一家机构。

2、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3、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14日12时00分。

4、报名方式: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5、摇号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30分。

提示:

1、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确定可以受理本案委托请联系案件承办人,未联系承办人将不予审核通过,重复报名或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

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或查询。

3、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办公大楼219办公室(0731-********)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19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醴陵市人民法院承办人办公室电话:153*****095 承办人:胡利娥

醴陵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31-******** 联系人:邓静如

,醴陵市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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