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郑州公用集团、郑州公用环卫日常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
2.1项目名称: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为保证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环项目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分公司、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各项目管养区域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完成日常工作,尤其是应对特大灾害等天气,确保管养范围内交通畅通,组织开展郑州公用集团、郑州公用环卫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和范围:含装载机、自吊车、高空作业车、叉车等日常车辆机械设备的租赁(包含驾驶员)。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设备到场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小时内送至各使用项目指定地点。
2.6服务要求:完全服从采购人调度指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或服务期限不低于12个月车辆、机械设备(装载机或叉车或自吊车或高空作业车或挖掘机或吸污车或推土机)租赁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额等信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4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 150 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8楼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8012洽谈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先生 0371-********
邮 箱: zzgyhw@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1-********
标签: 机械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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