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档案局档案室整体设计及配套设施一体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宁县档案局档案室整体设计及配套设施一体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宁县档案局档案室整体设计及配套设施一体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05-23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昌宁县档案局的委托,就档案室整体设计及配套设施一体化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和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1. 项目名称: 档案室整体设计及配套设施一体化采购【编号:TRZBC2016-58】

2. 点: 昌宁县档案局档案库三楼指定位置

3.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涉及到的档案室位于档案库房三层(详见附图④-⑧与B-C轴线之间,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致电代理机构电话:****-*******索要),长22.5M8.1M (局部6.6M) 层高3.6M ;档案存放量:按照每卷档案厚度3CM计算(A4档案),档案室最大容量约7万卷档案,密集架须充分体现现代化、方便快捷查阅、美观、经济的特点。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采购范围:档案室整体设计方案图纸及设计方案涉及的档案密集架及相关的配套设施、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技术售后服务等。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实施完毕并交付使用。

6. 质量标准:达国家及行业标准

7. 采购预算:¥332800.00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昌宁县档案局内。

10.报价:供应商可据企业自身实力及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自行设计、自行报价。

11.发包方式:总承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证明文件;供应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代理授权书、经营许可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证明书;提供产品技术参数资料及相关说明书;

2.供应商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须提供最新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

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4.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交)

5.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投标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申请;

二、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合法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须注明授权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及被授权供应商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本企业鲜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三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五、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报名成功同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七、本采购项目磋商保证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金额: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人民币800.00元整。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卢女士

九、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档案局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滨河东路(体育馆北侧)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

传真:****-*******

备注: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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