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公租房电梯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公租房电梯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公租房电梯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达招字2016-109-502
三、资金及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电梯。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 具有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六)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七)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1、企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原件或公证件);
2、生产厂商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A级)(原件或公证件)。
六、报名要求:
(一) 报名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一份。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
(三)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四)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五) 企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原件或公证件);
(六) 生产厂商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A级)(原件或公证件);
(七) 拟派往本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的人员的电气或机械类工程师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八)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九)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十)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 27日止(每天8:30—17:30时)。
2、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1000元/份(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09时30分前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号开标厅。
采 购 人: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师
联系电话:
139*****750 座 机: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市教育局院内3-3-1号。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