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经开区创立于1997年,201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开区。浏阳高新区成立于2003年,2016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湖南省级高新区。2020年4月两园合并。因园区发展需要,拟对园区进行调区扩区,根据调扩区需要,浏阳经开区需要编制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作为园区调区扩区的必备资料。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服务范围
拟对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具体范围:
(1)批准四至范围表
区块名称 | 区块面积(公顷) | 四至范围 |
区块一 | 27.28 | 东至新河南路,南至金阳大道,西至南塘,北至永康路 |
区块二 | 90.47 | 东至长浏高速公路,南至金阳大道,西至新河南路,北至长浏高速公路 |
区块三 | 859.07 | 东至经七路,南至金阳大道,西至永安大道,北至捞刀河路 |
区块四 | 329.76 | 东至武深高速公路,南至拨茅滩村,西至胡家堂,北至下大屋 |
区块五 | 1261.98 | 东至江头村,南至杭长高速公路,西至洞阳河,北至捞刀河 |
合计 | 2568.56 |
(2)园区拟调出区块情况表
所在区块 | 地块名称 | 面积(公顷) | 四至范围 |
区块三 | 地块1 | 219.05 | 东至永和南路,湘晖农业公司、大安路,南至永胜路,西至永安大道、原高新区批准范围,北至捞刀河路、原高新区批准四至范围 |
地块2 | 7.92 | 东至原高新区批准四至范围,南至天宏泵业、凯利达新材料公司,西至永和北路,北至原高新区批准四至范围 | |
地块3 | 22.88 | 东至众达电缆、华振供水公司,南至永福路,西至坪头北路,北至鼎盛路 | |
区块四 | 地块4 | 22.55 | 东至春泉路,南至豫园生物、普济生物公司,西至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北至家具大道、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 |
地块5 | 1.47 | 健阳大道亚洲湖路以南部分 | |
区块五 | 地块6 | 16.15 | 东至康里路、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南至福满多公司,西至鲤鱼塘路,北至北盛路、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 |
地块7 | 58.47 | 东至健安大道、健康大道,南至康天路,西至丰国贸易、迪诺制药等公司,北至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 | |
地块8 | 97.47 | 东至健康大道、南景路,南至金城大道、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西至岳汝高速以东108米,北至安邦制药、丰日电器等公司、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 | |
地块9 | 37.11 | 东至蓝思科技,南至柳冲路,西至健康大道,北至康源制药 | |
地块10 | 5.02 | 东至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南至金城大道,西至永清环保南门入口,北至永清、神力等公司 | |
地块11 | 33.87 | 东至南景路,南至柳冲路,西至浏阳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北至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 | |
地块12 | 11.87 | 东、南、西至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北至金阳大道 | |
地块13 | 20.59 | 东至南翔路,南至金阳大道绿化带,西、北至经开区批准范围 | |
地块14 | 0.16 | 苗木科技用地(商服) | |
地块14 | 2.53 | 东、南、西至经开区批准四至范围,北至城市运营管理公司用地 | |
合计 | 557.12 |
(3)调区后区块情况表
区块名称 | 区块面积(公顷) | 四至范围 |
区块一 | 27.28 | 东至新河南路,南至金阳大道,西至南塘,北至永康路 |
区块二 | 90.47 | 东至长浏高速公路,南至金阳大道,西至新河南路,北至长浏高速公路 |
区块三 | 609.22 | 东至经七路,南至金阳大道,西至永安村,北至捞刀河路 |
区块四 | 305.73 | 东至武深高速公路,南至拨茅滩村,西至胡家堂,北至下大屋 |
区块五 | 218.29 | 东至龙腾广场,南至绿之韵路,西至洞阳河,北至北盛镇垃圾压缩站 |
区块六 | 635.50 | 东至江头村,南至金阳大道隔离带,西至城市之眼,北至环园村 |
区块七 | 124.95 | 东至东阳村,南至洞阳村,西至牛泸路,北至金城大道隔离带 |
合计 | 2011.44 |
供应商应在服务时限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并取得省厅出具的批复意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周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报告书送审本;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并出具评估意见;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五、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现状分析与评价
通过现行规划的分析,分析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对主要环境因子现状、区域生态现状、资源利用现状及主要行业资源环境效率进行分析与评价。分析新区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资源、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情况,以及资源、环境问题的演变过程。根据环境敏感区和现有的敏感环境问题,识别可能对规划发展目标形成制约的关键因素或条件。分析环境现状对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选址,尤其是环保基础设施选址的制约。分析无拟议规划时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发展趋势。
2、规划分析
明确规划主要内容及各规划要素的发展目标。归纳各规划方案的异同点及与上一轮规划的差异。在同一资源、环境平台下分析本规划与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协调性,尤其是与相关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相容性。
3、环境影响的识别和确立环保目标/建立评价指标
按环境主题(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敏感区、景观等)识别评价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制约因子。按规划内容(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目标、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识别主要的环境影响,明确环境目标,建立评价指标。
4、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在资源利用与环境容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规划方案与资源及环境容量相符性分析,并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分析。综合分析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定位、发展方向、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规划等的合理性。最终筛选环境可行的较优方案,并提出评价结论。
5、规划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根据前述各章的分析评价结果,提出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根据需要,补充规划相关内容,如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与恢复规划等。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包括总量控制、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和防护,环保设施建设、环保投资方案等。对相关规划提出调整建议;对下一级规划和规划所含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6、公众参与
概述与环境评价有关的专家咨询和收集的公众意见与建议。专家咨询和公众意见与建议的落实情况。
7、跟踪监测与评价计划
根据规划可能造成的重大环境影响和关键问题,提出跟踪监测与评价计划。使跟踪评价取得数据、资料和评价结果能为规划的调整及下一轮规划的编制提供参考,同时为实施区域的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8、执行总结
采用非技术性文字简要说明规划背景、规划的主要目标、评价过程、环境资源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果、规划调整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的主要意见和处理结果、总体评价结论,形成简本的形式,可列为规划的专章。
六、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2、技术规格:交付通过专家评审的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3、资料移交: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单位需将本阶段的全部纸质报告、电子文档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不存在任何产权或法律或经济纠纷等问题,如采购人因使用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产权或法律或经济纠纷等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诺终生为此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成果性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违约责任
(1)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服务要求提供服务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被上级机构通报批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采购人为减少损失花费的必要开支,同时全额退换采购人的采购项目费用)。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成交供应商拒绝改正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采购人行使解除合同权,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验收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采购人有权将应付合同款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同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拖延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将进行赔偿。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