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食的现场制作服务。服务场地及服务用水、用电均由采购人提供。为提供餐饮服务而具备的全部厨具(包扣但不限于:双眼电炉炤、电饼铛、电粥汤锅、蒸饭车、四门冰柜、双眼水池、工作台、调料台、留样柜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餐食包括早餐、午餐、周末值班餐、偶尔加班人员晚餐。
★1、用餐人数:工作日约90人;休息日约8人。
★2、早餐:7:30准备完毕,可以开始就餐
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但不局限:花卷、馒头、油条、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早餐小菜不少于三种小菜。
午餐:11:30准备完毕,可以开始就餐
主食,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三荤三素。午餐需提供一种水果和酸奶。推荐采取自助餐模式。
★3、周末值班,需提供8人左右餐食(含早餐、午餐);晚上偶尔有加班,可提供加班晚餐,如有加班人员,提前2小时通知。
★4、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5、菜品要求(供参考):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 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6、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质保到期内的产品。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4)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5)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48小时。
(16)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7、服务人员要求:
(1)为了确保对采购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供应商应配备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的工作人员。同时,应派主管人员或兼职的管理负责人员,以利于和采购人沟通衔接。
(2)厨师一名、服务员两名。(进场服务时必须提供有效健康证)。
(3)若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人员不满意或需更换口味时,供应商能随时调整工作人员。
(4)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联系方式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有更改须及时知采购人,以便联系和沟通:投入本项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因实际原因需要变动的,应在事前向采购人备案。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第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决定第二年是否续签合同。。
2.★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部)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季度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一次,需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
4.★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注: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规定,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结果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履约验收结果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履约内容、履约要求、履约期限、履约地点、验收日期、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意见等。
5. ★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1)早午餐费:固定报价,不可竞争,按照14元/天/人填报,不得更改,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服务费:可竞争报价,自行填报,不得高于最高单价(服务费)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有效期:90天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