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项目新华二支渠0+000~8+012西乐分干渠西渠支渠0...
“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项目新华二支渠0+000~8+012西乐分干渠西渠支渠0...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亿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项目(新华二支渠0+000~8+012西乐分干渠西渠支渠0+000~16+483)水土保持工程 临YL2024-004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项目(新华二支渠0+000~8+012西乐分干渠西渠支渠0+000~16+483)水土保持工程 临YL2024-004-01-0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1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地矿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60 ,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管护期三年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蔡帅 / 中级工程师202*****788 |
企业业绩 | 1、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岱镇仓库园林绿化改造工程 2、乌拉特后旗2021年巴音宝力格镇达布逊镍矿矿区植被修复治理项目 3、乌拉特中旗2022年库伦敖包金矿矿区复绿工程治理项目 4、乌拉特后旗2022年达布逊镍矿矿区植被修复治理项目 5、2023年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物业基地园林改造 6、准格尔旗川掌李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纳日松集中连片示范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及修复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魏康宁 技术负责人 中级工程师 202*****780 钮宇 安全员 蒙建安 C (2015)******* 赵秋红 质量员 015*****91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天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60,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管护期:三年。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曹立横 / 高级工程师 ********* |
企业业绩 | 1、2022 年新建道路绿化及街头游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标段 2、华能高力板“风光储”一体化治沙 100MM 光伏发电项目防风治沙造林工程施工 3、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田道路防护林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4、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田道路防护林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5、锡林浩特市 2022 年度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标段 6、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2021 年度水利水保项目施工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玮 技术负责人 中级工程师 ********* 张爱平 绿化工 职业资格证书 160*****004***** 王牟宏 绿化工 职业资格证书 160*****003***** 李建华 绿化工 职业资格证书 160*****004***** 王芳 林木种苗工 职业资格证书 160*****00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鹏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娇 / 项目负责人 202*****914 |
企业业绩 | 1、杭锦后旗蒙海镇2022年秋冬季造林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岩 安全员 蒙建安C2(2022)******* 张文杰 施工员 015*****915**004623 吕渊 材料员 0152311100024000016 孟宇 质量员 015*****915**002343 贾雄 资料员 0152311400024000018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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