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单位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废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单位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废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三、标的存放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

四、招标内容:报废处置一辆车牌号为浙CA0H51轻型多用途货车1辆。

五、中标人选定:比价选定高价中标。各投标人经实地勘查后,对处置物品进行报价(以勘查现场现状为准),本次比价选定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企业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资产管理部405室

十、标的物查看时间、地点:2024年4月17日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查看标的物,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时

户名: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20*****090********

2 、投标人需提供投保证金缴纳证明,否则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中标人完成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 、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行为,投标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十二、投标单位须知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并向招标人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如不能如期完成报废相关手续,每延迟一天扣除报价保证金的5%,以此类推。如超7个工作日还不能完成报废处置,则扣除全额保证金,并退还报废车辆。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4月22日上午9时,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十四、特殊说明:公告期满后若无单位报名,公司将随机选取一家温州市车管所指定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并根据规定收回车辆处置款。

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废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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