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1)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2)采购人: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 (3)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采购预算:*******元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红旗区大学城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属2023年新乡市重点建设项目,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位于改造区域范围内。为了配合项目进展需要,镇政府需外迁,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结合办公实际需求,以及便民服务方面的条件,提出对办公用房的租赁需求为:范围在南环路以南,牧野路以东,东明路以北,华兰大道以西,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这是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选择办公用房的最重要的需求,也是唯一需求。 2023年,经过多方调查,符合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以上需求的仅有新乡市鸿雁旅游客车运输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所以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且新乡市鸿雁旅游客车运输有限公司为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办公楼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唯一供应商。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新乡市鸿雁旅游客车运输有限公司 | ||||||||||||||||
2.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延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1号院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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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
2024年04月09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04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4年04月09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04月15日18时0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需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需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张积伟 | ||||||||||||||||
联系方式:150*****702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 |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银行6楼 | ||||||||||||||||
联系人: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 ||||||||||||||||
联系方式:0373-*******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02-2号 | ||||||||||||||||
联系人:邢程 | ||||||||||||||||
联系方式:156*****260 |
标签: 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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