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称重设备招标公告
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称重设备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称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1601SZTCF020)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0658-1601SZTCF020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交通管理称重设备 | 一批 | 49.61 |
3、报价人应对项目包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3供应商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4.4供应商若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明。
4.5供应商投标产品(150t固定式电子衡、电子称重仪表、柱式数字传感器和便携式汽车称重仪)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6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放入报价文件正本。查询结果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开标日之后)。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24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b)供应商在广东省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c)供应商若不是制造商,须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d)供应商投标产品(150t固定式电子衡、电子称重仪表、柱式数字传感器和便携式汽车称重仪)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e)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f)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参加则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1.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5月3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8、报名、购买谈判文件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
9、报价方式:由报价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10、所有报价人都必须提交本项目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1、监管单位:连平县交通运输局
12、有关此次谈判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2)采购人:连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公告信息查询: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yuan.gdgpo.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146*****49939.pdf">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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