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中央空调水冷却塔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中央空调水冷却塔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中央空调水冷却塔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中央空调水冷却塔采购项目(第二次)。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ZHCG-******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中央空调水冷却塔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中央空调水冷却塔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施工安全许可证。
④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⑤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供应商须具有1项2021年至今中央空调水冷却塔的合同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供应商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供应商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比选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注: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的报价响应。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响应。
4.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比选文件领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邮件报名时请注明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箱:chenyiying@gd.chinapost.com.cn
6.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72号邮政大厦)11楼会议室;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启封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72号邮政大厦)11楼会议室;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本次采购项目将通过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平台发布信息。
9.中国邮政集团官网等平台发布信息,并视为有效送达。
10.特别说明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采购,不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易颖
联系电话:075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72号邮政大厦
标签: 中央空调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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