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CX[2024]DFBX0329),采购人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心现有车辆9台,随着中心公务、培训接待量的增加,车辆使用率加大。由于中心车辆使用年限逐年增加,车辆维修成本逐年增加,中心急需对车辆维修供应商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
序号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车辆维修供应商家1维修车型:长城、丰田4700、猎豹、起亚、别克;
详见《附件1:车辆维修项目明细》
1.2预算额度:14万元(不含税)
1.3服务有效期:2年
1.4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后24个月
1.5本项目设置折扣最高限价,最高限价:85%,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应答人具备黑龙江省交通厅核定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书原件(通过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年审)或主管部门审批合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原件(业务类型为汽车维修、业务类别为二类及以上);
2.4、应答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5万元以上同类业绩10份及以上,应答人须提供相关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相关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及对应结算发票等,框架协议须提供协议订单及对应结算发票。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查验结果);框架协议时间以订单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查验结果),业绩证明文件清晰完整,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签订合同;
2.6、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7、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违法企业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9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9.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9.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9.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附件1:车辆维修项目明细》中的全部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2.9.4、中选应答人能够提供《附件1:车辆维修项目明细》中未能列出的、与标的相近、相邻、同类同属性的项目,费用单价具体商定(不得超过该产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累计金额不超过采购份额的10%,不再实施补充协议。
2.9.5、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9.6、人员要求:维修工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1名维修人员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修理工中级或以上证书。(注:人员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有效证书扫描件等。)。
2.9.7、维修场地要求:200平方米及以上(提供房产证明或土地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9.8、技术服务及故障解决时限要求:(1)能设置响应技术服务及故障解决的7*24小时服务热线 ,提供承诺书;(2)哈尔滨市区内提供抢修服务,时限≤12小时。提供承诺书;
2.9.9、安全及服务要求:
(1)应答人中选后,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2)应答人中选后,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选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因产品质量及维修工艺产生的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中选人终身负责;
2.9.10、违约责任: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提供正常的车辆维修服务,由于商品质量、时限、保修等不能达到采购方要求,经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9.11、应答人须对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中选后,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中选方列入黑名单,中选方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9.12、验收及付款方式: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结算。结算额度为发生金额的100%;
2.9.13、质保期要求:承诺达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10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三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3000公里或30天内。更换的备件必须保证6个月,承诺6个月内损坏免费更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报名购买。(或可网络远程报名,邮件正文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所报名项目名和项目编号发送采购代理公司邮箱中,获取报名表。具体详情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
4.1.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支行
账 号:080*****040******
邮 编:******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人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全套电子U盘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19日14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及纸质应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份word应答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
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本项目不适用
样品递交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方式:0451-********
电子邮件:********@qq.com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采购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标签: 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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