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三分局关于加强成都市郫都区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三分局关于加强成都市郫都区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区域内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机动车临时停车秩序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双亭路、焦工亭路、港石路、汇科路、双民路、甘双路、田双路、西贵坊路、两河西路等道路设置禁止机动车停放标志,对机动车乱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对涉嫌违法停放的机动车牌照记录,经审核认定违法停放后,依法给予150元的罚款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依法拖移车辆。

三、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行经上述路段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库)。

本公告自2024年4月16日起实施。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三分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 秩序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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