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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
永州江华白芒营三期 100MW 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报名公告
受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对永州江华白芒营三期 100MW 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
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州江华白芒营三期 100MW 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招标编号:GXTC-A1-24700044
2. 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西部的大路铺镇
和东田镇之间,东面为钩挂岭和秦岩,南面与白芒营镇和桥市镇接壤,北面与沱
江镇相连,海拔高程在 300m~500m 之间, 地势起伏相对较大。场址范围内大部
分山体灰岩裸露,植被主要为灌木。
本风电场工程拟安装 20 台风机单机容量 5.0MW 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100MW。本工程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风机以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 220kV
升压站,沱江、白芒营三期风电场共用一座 220kV 升压站打捆送出,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 220kV 瑶都变。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2.2. 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以及施工图纸要求的
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机位平台等区域的土地整治、排水沟、挡
墙、植被种植、养护措施,满足政府部门监管要求及后期维护等,以及通过水土
保持验收及施工图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辅助工程施工(例如民事及相关协调费等)
均包含在招标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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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
95%以上;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国家施工规范与施工
标准。
3.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2. 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具有 3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
目业绩。投标人需明确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并提供其简
历;
3.4. 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3.5. 业绩: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 3 项同类
型的水土保持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6.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
的质量保证体系;
3.7. 诚信履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截
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 报名时间及要求:
5.1 报名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8 日;
工作时间为:每日 9: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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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第 3 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fdxm_sg@163.com。
5.2 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 fdxm_sg@163.com。
5.2.1 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5.2.2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及业绩。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联系人、手机
邮箱
业绩
6、招标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6.3 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
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机构同时提供
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
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
整性负责。
6.4 现场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国信国际工程
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截
止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
理,并原封退回。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媒介: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协
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wpgroup.hk)发布。
10、本次预招标及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 招标标的项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2) 招标标的项目通过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3) 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加盖买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
如上述 1)-3)项未全部达成,本次预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
形成约束。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风险,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
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方生、白珊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中国风电大厦
邮 编:100048
电 话:17702723616、18801469836
电子邮件:wufs@cnegroup.com、baishan@cnegroup.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冒海燕、杜振方
电 话:13911104547、13720096209
电子邮件:fdxm_sg@163.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