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村直属库原粮储备平房仓外吊顶9-14#工程招标公告
留村直属库原粮储备平房仓外吊顶9-14#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留村直属库原粮储备平房仓外吊顶(9-14#)工程 已由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以 冀粮规划〔2023〕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60:4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留村直属库原粮储备平房仓外吊顶工程(9-14#),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和钢结构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9 00:00:00 至 2024-04-15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9 10:3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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