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0237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凌海市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凌海市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施工

二标段:凌海市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管材采购

2.2 建设地点:凌海市班吉塔镇、三台子镇、沈家台镇、谢屯乡、余积镇。

2.3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班吉塔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三台子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沈家台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谢屯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余积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

凌海市班吉塔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共涉及棉花地村、水泉村、前石灰窑子村、新村、房身村等5个自然屯,计划解决班吉塔镇3800人在严重干旱时期的应急饮水问题。该工程设计日供水量90.12m3;

凌海市三台子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共涉及牟屯、下铁、三台子、上铁等4个自然村屯,计划解决三台子镇5600人在严重干旱时期的应急饮水问题。该工程设计日供水量230.4 m3,日供水量在1000-200 m3之间;

凌海市沈家台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共涉及古家沟村、上碾村、西沟村、张家窝铺村、大碾村、王家窝铺村、纪家窝铺村、沈家台村等8个自然屯,计划解决沈家台镇5800人在严重干旱时期的应急饮水问题。该工程设计日供水量176.50 m3;

凌海市谢屯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共涉及光辉、李丰、前才、黄土、大么、小么、三家子、石台子等8个自然屯,计划解决谢屯乡4500人在严重干旱时期的应急饮水问题。该工程设计日供水量230.7 m3,日供水量在1000-200 m3之间;

凌海市余积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共涉及余东、余西、霍家、小韩、齐家、王善、马家等7个自然屯,计划解决余积镇7200人在严重干旱时期的应急饮水问题。该工程设计日供水量603.7 m3,日供水量在1000-200 m3之间。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班吉塔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三台子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沈家台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谢屯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凌海市引调提水工程项目余积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企业,必须持有所需材料的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经销商还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5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须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相同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相同工程业绩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以上原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经销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ISO9001认证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企业信用报告、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领取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2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

4.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6年6月15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凌海市

邮 编:1212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2016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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