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法院关于2024湘0281技辅03号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醴陵市人民法院关于2024湘0281技辅03号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2024年4月15日10:00时选择刘湘剑与黎伏臻、彭洪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 2024年4月14日12: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鉴定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办公大楼219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19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醴陵市人民法院办公室电话:153*****095 联系人:胡利娥
醴陵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31-******** 联系人:邓静如
委托概况
承办法院 | 委托类型 | 委托内容 | 其他 |
醴陵市人民法院 | 评估 | 评估醴陵市烈士塔三塘33号(不动产单元号:430*****6019GB*****F********)号房屋 |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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