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第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第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阜发改投资审批[2024]12号批准建设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城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市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城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对南运河阜城县段左岸戈坟北、施家坟南、施家坟东、大龙东、大龙北、毕流对过、魏圈南、廖庄东、码头东、蛤蟆湾、蛤蟆湾下头、后路东、霍辛南、油房口、双楼、常庄东、霞口东、霞口北共18处险工段进行砌石护岸处理,总长度3280m。 工程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 1.1.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1.1.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具体日期已开工令中注明的日期为准。 1.1.4标段划分:2个标段 1.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1.4投标人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和行业相关业务过失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2 09:00:00 至 2024-03-17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南运河堤防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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