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浦村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夹浦村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夹浦镇。现经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核准,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沟槽开挖及回填,管道埋设,检查井砌筑,新建化粪池,废弃化粪池处理等,其中工程管材塑料管(UPVC管)及管件、橡胶密封圈、成品检查井、井盖座、水泥预制生态池及整体玻璃钢化粪池等为甲方供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1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
3.3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3.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报名时请携带资料: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及身份证;②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④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公告名单)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县明珠北路1318号振力大厦602报名,报名费300元。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由代理公司根据公告要求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所携带的资料进行核对及资格审查。
6.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止)
报名地点:长兴县明珠北路1318号振力大厦6楼
备注:招标文件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主任 联系人:羊印新
电 话:****-******* 电 话:****-*******(传真)
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村民委员会
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夹浦镇招投标中心
2016年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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